114-1財金系生活助學金及急難救助金

生活助學金

低收入戶補助每名每學期1.5萬元,中低收入戶補助每名每學期1萬元

申請通過者須完成20小時系上工讀 (**若未完成或於工讀時段無故請假缺席達5次以上者,將不予接受下次的申請!)

申請資格: 本系領有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清寒證明或由老師出具清寒證明 之學生

申請時間: 即日起-延長至10/17申請截止

申請資料: 

1. 申請表 (請下載以下附件)

2. 清寒急難證明

3. 證件黏貼表 (需包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申請學生本人之銀行存摺影本各乙份) (請下載以下附件)

申請方式: 紙本資料交至財金系辦

 

急難救助金

申請資格: 家裡突然遭逢重大變故者

申請時間: 隨到隨審

申請資料: 申請表 (請下載以下附件)

補助金額: 依學生急難狀況而定

 

 

檔案下載

1757312522-01_114-1_生活助學金及急難救助金實施辦法_1120607修訂.pdf
1757312522-02_114-1_生活助學金與急難救助金申請表.docx
1757312522-03_東海大學學生申請各類獎助學金證件黏貼紙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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