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程序
修課規定
跨領域申請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(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),
登記申請後本系需通過學系審核,最後由教務處註課組通知申請結果。
注意事項
依照財金系規定輔系必修科目表修課,至少修畢該本系專業(門)必修科目24學分。
如有科目相同時,免予重修,但應另選輔系其他專業必修科目代替。
輔系以修習輔系所開的課程為原則 不得以其他系所課程修課作為替代
輔系必修科目 | 學分 | 備註 |
個體經濟學 | 3 | 建議非管院學生先修經濟學、會計學後再選讀輔系課程 |
總體經濟學 | 3 | |
財務管理 | 3 | |
公司理財 | 3 | |
金融市場與機構 | 3 | (112學年度以後申請輔系者,不需要修這門課程) |
投資學 | 3 | |
國際財務管理 | 3 | |
衍生性金融商品 | 3 | |
輔系畢業資格學分數 | 2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