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課程安排說明
職涯相關教育
職場體驗
共通核心職能課程
就業學程課程
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(貫穿學程計劃學員 必選 ) 課程學分數均為3學分
註: (1)參與『貫穿學程計劃學員』必須選修3門專精課程及必選共通核心職能課程。 (2)凡於98學年度後已修習「專業基礎課程」與「業界實務課程」系列課程並成績合格者,得可申請抵免(即最多6學分)。抵免科目需先前未申請領取其他學程證明書之課程。